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8938.“凡记下我名的各个地方”表每个人对主的信之状态。这从“地方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地方”是指状态(参看2625, 2837, 3356, 3387, 3404, 4321, 4882, 5605, 7381节),因此,“各个地方”是指每个人的状态,或与每个人同在的状态。之所以表示信的状态,是因为“耶和华的名”表示整体上藉以敬拜主的一切事物,因而表示信和仁的一切事物(2724, 3006, 6674节)。所以,“记下耶和华神的名”表示来自主的仁和信与其同在或在其心里的那个人(里面的状态)。字面上的意思是,他们要在耶路撒冷献燔祭和感谢祭,因而献上他们羊群和牛群;耶路撒冷是耶和华为他们所选的敬拜祂的地方,也是“祂记下祂名的”地方。然而,根据内义,所指的不是地方,而是有仁和信在里面的每个人;因为“地方”在内义上不是指地方,而是指状态;“名字”也不是指名字,而是指信仰和敬拜;因此所指的是一个处于从主接受信的一种状态的人。此外,在耶路撒冷,就是通过燔祭和感谢祭来敬拜主的地方,教会的一切都具有代表性。这就是为何圣言中的“耶路撒冷”和启示录中的“新耶路撒冷”表示主的教会;主的教会存在于每一个处于从主接受仁与信的一种状态的人中。因为一个人本身就是一个教会,而有教会在其中的许多人则组成总体上的教会。由此也明显可知,“凡记下我名的各个地方”表示每个人的信之状态。
1316.“看哪!这人民为一,他们都有一种语言”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。这从“人民”和“语言(或嘴唇)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人民”是指信之真理,“语言(或嘴唇)”是指教义。前面说明(1259节),“人民”表示信之真理,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;“语言(或嘴唇)”表示信之教义,这在前面也已说明(11:1;1286节)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、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,就说人民“为一”,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“一种”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主就在这目的里面,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。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。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,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,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,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。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,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。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,他的每一个思维,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。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,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。
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,因为在来世,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,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;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,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。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,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(如来世的人所说的)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,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。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。因此,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。但当人民为一,语言或嘴唇为一时,也就是说,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,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,或摧毁别人的自由,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。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,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。这同样适用于教会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